文。攝:Teddy LAW(Parks and Trails)
或許一般大眾在日常生活較常接觸輪椅使用者,在各種公共設施的出入口也常見輪椅標誌,因而造成「無障礙」等同輪椅友善的既有觀念。然而行動不便僅僅是身體障礙之一,身障除了指肢體上的傷殘,也涵蓋心理、心智上的缺憾或機能喪失等情況。在某些情景下,不同人因身高、性別、年齡或文化背景之別,在使用設施時也可能遇上阻礙。而無障礙設計的應用環境也不局限於硬體設施,還包括資訊或服務方面,例如手機的讀屏和字體大小調校等輔助工具有助視障者操控應用程式。
「建設共融社會」的宣傳標語在街上隨處可見,但高喊口號容易,落實執行困難。若試試在輪椅上生活一天,必能體會到輪椅族出行處處受制的困擾:耗時計劃前往目的地的乘車安排;折騰於轉乘公共交通工具;費力尋找唯一的無障礙出口或升降機位置;繞避滿是障礙的行人道;在高速往來的車輛之間橫越馬路······過去為輪友組織過不少行山活動,從市區走進郊野,途中的一連串遭遇,更能具體地說明本地無障礙環境的實況。
你或會認為巴士和鐵路已能滿足輪椅使用者往來香港各地的需要,可是一些偏遠的鄉郊地區或島嶼,即便已提供渡輪或街渡服務,惟欠缺無障礙通道的渡輪碼頭,已直接為輪椅族下達「離島禁足令」。
街上的行人道驟似是舒適安全的通道,現實是不少都路幅狹窄,未足以讓輪椅通過。設置在行人道中央的路牌又隨時成為路障。茁壯延展而盤據路面的樹根,更可能蠶食了唯一的通道。也罷,換另一邊的行人道吧,卻又遍尋不見路緣(讓輪椅上落的斜道),有時甚至連一個安全像樣的過路處也欠奉。
缺少路緣的行人道,正正位在香港仔傷健樂園的入口處,何其諷刺。
設置在路中央的路牌時會阻礙輪椅通過。
只要將設計稍作改良,路牌的設置可同時便利行人道使用者而不失原有功能。
山徑的沿途設施不少,但介紹動、植物的解說牌卻難以符合輪椅使用者的視角需要,有時是設置過高,有時是角度偏差,有時則是所用的反光物料而造成閱讀障礙。路邊涼亭的地台時有落差,並不鮮見;避雨亭上蓋細小,亭下空間狹窄,莫說享用,就是稍作憩息也不可能。標示為「無障礙」的洗手間易達卻不便於使用,厚重的大門,對於上肢活動能力有限的輪椅使用者而言是個巨大的門檻。只為滿足基本的生理需要,也感到困難重重。
這個位處山頂盧吉道的解說牌置於圍欄之後,坐著輪椅的使用者難以閱讀有關資料。
「有障礙」涼亭。
然後你會發現,那些看不見的障礙是愈加難以清除的:因巴士調班駛離原本的登車位置而無法乘車;被貨物佔據的輪椅停泊空間;又或被車輛雜物阻塞的無障礙出入口······同行者對此只感無奈不平,但唯有用家本身才能體味當中的不公和困擾。
失修的行人道和被車輛佔據的唯一通道。
我們都會直觀地以設施是否完備或服務適切與否去評價一個城市的無障礙環境,但社會大眾對他者的接納和關懷,在交流互動所展現的同理心,可能對一個共融社會更具指標意義。
參考資料